3315 本部
取消“過井蓋”單邊橋項目
新規:新發布的《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》,取消了小型汽車樁考兩個樁位之間的移庫、通過連續障礙、單邊橋等現實生活中應用性不強的考試項目。調整后,小型汽車場地考試項目由原來的“訓練10項、考試4項”改為“訓練和考試均為5項”,即倒車入庫、坡道定點停車與起步、側方停車、曲線行駛和直角轉彎。場地考試中用標線替換現有的標桿,更加貼近實際道路場景。
解讀:公安部交管局表示,此前規定,小型汽車科目二訓練項目共10項,包括樁考、坡道定點停車和起步、側方停車、通過單邊橋、曲線行駛、直角轉彎、限速通過限寬門、通過連續障礙、百米加減擋、起伏路行駛。考試其中的4項,必考項目為樁考、坡道定點停車和起步、側方停車3項,其他項目中隨機選考1項。
新增安全文明駕駛考試項目
新規:新規定將科目一理論考試拆分為兩部分。第一部分主要考核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、交通信號、通行規則等知識,仍作為科目一;第二部分作為安全文明駕駛考試項目,在實際道路考試后進行,考核安全文明駕駛要求、復雜條件下的安全駕駛知識等,加深駕駛人對安全文明駕駛常識的理解記憶。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不另外收費。
解讀:杭州駕校的負責人介紹,目前,科目一的考試依然是考核學員的基本駕駛常識、法律法規、簡單機械原理等。其中也包括安全文明駕駛的內容。這些東西通過死記硬背,學員一般都能通過科目一考試,有的甚至還能拿到滿分。但安全文明駕駛內容在學員沒開過車、沒有駕駛體驗前就考試,實際效果不好。此次修訂后,科目一中那些需要死記硬背的法條、理論依然不變,在第一次考試時考察。安全文明駕駛的內容則放置實際道路考試后進行,這樣可以結合實際道路駕駛情況加深印象。
新司機致人死亡倒查發證民警
新規:為確保駕駛人培訓、考試質量,明確民警違規考試發證的法律責任,并規定對3年以下駕齡的駕駛人發生交通死亡事故的,倒查考試發證民警的責任。
解讀:公安部交管局表示,近年來,駕駛人考試仍然存在不規范、制度落實不到位問題:一些地方考試項目不落實,考試員執法隨意性大;一些地方異地申請人數量不符合當地暫住人口實際情況,考試比例明顯偏高;個別民警收受賄賂、違規發證等時有發生。為加強對車管所考試發證的監管,123號令明確了考試紀律規定。
大中型客車增雨霧天模擬考試
新規:對申領大中型客貨車駕駛證的,在科目二場地考試中,增加模擬高速公路、雨霧天、濕滑路、緊急情況處置等考試項目。調整后大中型客貨車科目二考試由原來的“訓練10項、考試6項”修改為“訓練、考試均為16項”。
解讀:目前,公安部已選取東方時尚駕校開始試點該規定。學習考取大型客車、貨車等重點車型的駕駛證,難度有所提高。大中型客貨車駕駛人考試新增模擬連續急彎路、隧道、臨水臨崖、雨雪天、濕滑路、突發情況處置6項必考項目。明年1月1日起,考生至少要駕駛車輛行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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